司替戊醇禁用于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及明确过敏史者,中轻度肝功能损害者需减量监护。用药前必须全面评估肝肾功能及过敏史,确保安全。
1.1定义
指Child-PughC级失代偿期肝硬化,或ALT/AST>5×ULN且伴胆红素明显升高者。
1.2禁用依据
司替戊醇经肝脏广泛代谢,严重肝损可致药物蓄积,增加肝毒性及中枢抑制风险。
1.3临床建议
绝对禁用。此类患者不应启动司替戊醇治疗。
轻度至中度肝损(Child-PughA/B)者需减量使用,并每2~4周监测肝功能。
2.1定义
指肌酐清除率(CrCl)<30mL/min或接受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病。
2.2禁用依据
肾功能严重受损时药物及其代谢物清除减慢,增加蓄积毒性风险。
2.3临床建议
不推荐使用。若必须使用,需在专科指导下调整剂量,并每周监测肾功能及电解质。
3.1识别要点
已知对司替戊醇或其辅料(如乳糖、淀粉、硬脂酸镁等)过敏者。
3.2过敏表现
可出现皮疹、荨麻疹、面部水肿、呼吸困难或过敏性休克史。
3.3处理原则
绝对禁用,且应标注于病历首页。
若用药后出现可疑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并紧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