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托坦(Mitotane)作为肾上腺皮质癌治疗药物,其用法用量需个体化调整,特殊人群用药需特别注意妊娠禁忌和肝功能监测。以下从标准用法、剂量调整及特殊人群注意事项三方面详细说明。
初始剂量通常为2-6g/日分3-4次口服,根据耐受性逐步增量至治疗剂量9-10g/日。维持剂量为2-4g/日,需定期监测血药浓度保持在14-20mg/L治疗窗。
2.1肝功能异常
轻中度损害者需减量25%-50%,重度肝功能损害禁用。治疗期间每月监测ALT/AST,升高>3倍ULN时应暂停给药。
2.2药物相互作用调整
与CYP3A4诱导剂联用时需增加米托坦剂量20%-30%;与抑制剂联用时应减少剂量15%-20%。
3.1妊娠期
具有明确胚胎毒性,孕妇绝对禁用。育龄期女性治疗前需确认未孕,治疗期间及停药后3个月内需采取高效避孕。
3.2哺乳期
动物数据显示乳汁分泌,人类数据缺乏。建议治疗期间及停药后1个月内暂停哺乳。
3.3儿童患者
14岁以下儿童安全性数据有限,需根据体表面积调整剂量。建议起始剂量按40mg/kg/日计算,分次服用。
3.4老年患者
65岁以上患者清除率降低,建议起始剂量减少25%。需加强神经系统毒性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