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名称: 帕纳替尼、普纳替尼、iclusig、Ponatinib
适 应 症:用于治疗对既往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耐药或不耐受的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成年患者,以及费城染色体阳性(Ph+)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LL)患者。
生产厂家:老挝卢修斯
普纳替尼(Ponatinib)是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通过靶向抑制BCR-ABL融合蛋白(包括T315I突变型)及其他多种激酶(如VEGFR、PDGFR、FGFR等)的活性,阻断异常信号传导,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
普纳替尼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于治疗以下成人患者:
慢性期、加速期或急变期慢性髓性白血病(CML),且对既往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耐药或不耐受
费城染色体阳性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Ph+ALL),且对既往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耐药或不耐受
普纳替尼是一种多靶点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主要通过以下机制发挥抗肿瘤作用:
抑制BCR-ABL及其T315I突变体的酪氨酸激酶活性(IC50分别为0.4和2.0nM)
抑制VEGFR、PDGFR、FGFR、EPH受体和SRC家族激酶
阻断KIT、RET、TIE2和FLT3等激酶活性
在动物模型中显示可缩小表达天然或T315I突变BCR-ABL的肿瘤体积
标准剂量:45mg口服,每日1次(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服药方式:整片吞服,不可咀嚼、压碎或掰开
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骨髓抑制相关调整:
首次发生ANC<1×10⁹/L或血小板<50×10⁹/L:暂停给药,恢复后按45mg继续
第二次发生:暂停后按30mg恢复
第三次发生:暂停后按15mg恢复
非血液学毒性调整:
肝毒性:
ALT/AST>3×ULN:暂停后按30mg恢复
再次发生:暂停后按15mg恢复
ALT/AST>3×ULN且胆红素>2×ULN:永久停药
胰腺炎:
无症状3-4级脂肪酶升高:暂停后按30mg恢复
症状性3级胰腺炎:暂停后按30mg恢复
4级胰腺炎:永久停药
与强CYP3A抑制剂联用:
剂量应降至30mg每日1次
全身性:疲劳(39%)、发热(23%)
心血管:高血压(68%)
皮肤:皮疹(54%)、皮肤干燥(39%)
胃肠道:腹痛(49%)、便秘(37%)、恶心(23%)
肌肉骨骼:关节痛(26%)、肌痛(22%)
神经系统:头痛(39%)、周围神经病变(13%)
血液系统:血小板减少(36%)、中性粒细胞减少(24%)、贫血(9%)
心血管:心衰(4%)、心律失常(5%)
消化系统:胰腺炎(6%)、GI出血(4%)
其他:液体潴留(3%)、肿瘤溶解综合征(<1%)
动脉血栓:临床试验中8%患者出现严重动脉血栓(包括致命性心梗和卒中)
肝毒性:可能引发肝衰竭甚至死亡
心血管:治疗前及期间定期ECG监测
血液学:治疗前及最初3个月每2周1次全血细胞计数,之后每月1次
肝功能:基线及定期检测ALT/AST/胆红素
胰腺:最初2个月每2周1次血清脂肪酶检测
强CYP3A抑制剂:需减量至30mg/日(如酮康唑)
强CYP3A诱导剂:避免联用(如利福平)
胃pH升高药物:可能降低普纳替尼生物利用度(如PPI)
避免葡萄柚、杨桃、石榴制品
漏服≤12小时可补服,>12小时跳过本次剂量
服药后呕吐不需补服
胸痛/呼吸困难(可能提示血栓)
黄疸/茶色尿(可能提示肝毒性)
严重腹泻/腹痛(可能提示胰腺炎)
异常出血/淤青
妊娠/哺乳
妊娠:有致畸风险,用药期间及停药后需有效避孕
哺乳:用药期间及停药后1周禁止哺乳
肝功能不全
Child-PughB/C级患者慎用
可能需要剂量调整
老年患者
≥65岁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更高
需更密切监测
儿童用药
18岁以下患者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
储存条件:20-25°C保存,避光原包装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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